为加强本市场消防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财产和全体客户及本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有效地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市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市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立足“消防自救”的方针。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使消防工作层层有人负责,责任具体到人,形成一个较完整严密的防火安全网。 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宗旨是全体员工和广大客户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增加消防意识,使一切火险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 市场的消防工作列入对部门员工的考核内容,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挂起钩来,定期进行评比。发扬成绩,改正存在问题,使消防安全工作得到落实,确保市场平安。 第二章 实施制度 第五条 市场经理室是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决策,对消防安全工作和职能部门进行指挥、协调、检查、督促。 第六条 市场安保处是具体负责市场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市场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第三章 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消防知识教育和基本技能训练是市场员工和经营户应尽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消防知识教育的目的是全体员工和经营户树立起“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燃”的观念。技能培训的目标是学会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学会紧急情况下的报警、抢险和避险方法。 第九条 市场每年进行若干次的专门培训,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努力提高灭火抢险技能。 第十条 市场应利用各种形式向员工、客户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令、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使每位员工及广大客户增强消防意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向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把市场的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情况向员工详细交待,务必做到人人明白,个个会用。 第四章 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保卫部必须对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三条 消防检查以安保处为主。每半月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每月组织各部门进行全面普查,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 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消防法规、消防制度及各级责任的具体情况。 2、检查日常工作中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检查各类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4、检查市场通道及营业房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检查市场内有否乱拉乱接电线及超负荷用电。 ① 消防器材设施区域不准堆放杂物,以免影响消防器材的使用。 ② 各通道及人员密集区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 严禁在场内明火取暖及焚烧废弃物品。 ④ 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⑤ 客户及员工不得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 第十五条 认真记录和分析检查结果,做到每次检查有台帐,包括整改措施、时间、责任人。 第五章 整改制度 第十六条 各部门在平时或例行检查中一经发现隐患,应及时与安保处联系,安保处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清除隐患。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较大的火险隐患或接到各部门关于重大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该隐患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消除隐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