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取市场相关管理费用。 二、在市场设摊经营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不准逃漏、拖欠、拒交和故意刁难收费人员履行正常职责。 三、收费人员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不多收、不漏收,未经批准严禁随意减免。 四、收费人员在收款时必须开具统一收费票据,做到手续完备,钱据相符,当面点清,帐目清楚。并及时正确地将收费日期、收费金额、票据号码登入收费台帐。 五、当天所收现金应当日上缴,不准截留、挪用。 六、收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接受经营者请客送礼,不向经营者借款、赊欠、索取商品或利用工作之便购买便宜货,违者从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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